各班级:
根据2016年毕业生工作安排,学校于6月1日-7日期间依据《湖北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和《湖北医药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(修订)》完成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。根据教务处反馈的评审结果,经第四临床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,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(详情见附表)。如有疑问,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第四临床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。
公示时间:2016年6月12日——14日
联系人:黄琪
电话:0719-887909218772871640
第四临床学院
2016年6月12日
附件:教务处反馈毕业生资格初审数据(四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