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个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,第四临床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,现将第四临床学院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日,即2023年10月30日至10月31日。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联系第四临床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:0719-8891902/1426234416@qq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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