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专业代码与名称
专业代码:100203TK
专业名称:医学影像学
英文名称:Medical Imaging
二、专业培养目标与业务培养要求
(一)专业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,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具备扎实的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和现代医学影像学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和临床基本技能,能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学影像诊断、介入放射和医学成像技术等方面工作的影像学专门人才。
(二)业务培养要求
1.掌握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、电子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;
2.掌握影像学范畴内各项技术(包括常规放射学、CT、核磁共振、超声学、DSA、核医学等)及计算机的基本理论操作技能;
3.具有运用各种影像学诊断技术进行疾病诊断的能力;
4.熟悉有关放射防护的方针、政策和方法,熟悉相关的医学伦理学;
5.具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知识和应用能力;
6.了解医学影像学各专业分支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;
7.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。
(三)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的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、知识要求、技能要求
1.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
(1)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热爱医学事业,具有服务国家、人民的社会责任感,愿为祖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的意识。
(2)树立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念和公民意识。培养遵纪守法、明礼诚信、敬业爱岗、团结友善、艰苦奋斗、热爱生活的良好品质。
(3)树立终身学习观念,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、批判性思维和创新精神,不断追求卓越。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人文素养。
(4)树立人道主义精神,尊重病人关爱生命,自觉履行职业道德。依法行医,病人利益优先,维护民众的健康权益。
(5)树立团队合作精神,培养有效的交流沟通能力。
(6)掌握医学伦理学原则。
2.知识要求
(1)掌握医学相关的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知识和学习方法,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与医学实践;
(2)掌握基础医学相关知识,即生命各阶段人体的正常解剖结构、生理功能和病理状态,掌握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(包括精神疾病)的发病原因与发病机制;
(3)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和临床合理用药的原则;
(4)掌握临床常见病和传染病的病因及其影响因素、发病机制、临床表现、诊断及防治原则,掌握临床合理用药的原则;
(5)掌握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、影像诊断学、超声诊断学、核医学等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;
(6)掌握临床流行病学的有关知识和相关科学实验方法;
(7)掌握科研文献查询阅读,科研设计的基本步骤和原则;
(8)熟悉医疗相关政策和法规;
(9)了解医疗相关专业领域的最新前沿进展。
3.技能要求
(1)具有全面、系统、正确采集病史的能力,系统、规范地进行体格及精神检查的能力,规范书写病历的能力。
(2)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与初步的临床工作能力,掌握临床常见病和急危重症的初步诊断与处理原则。
(3)掌握医学影像学范畴内各项技术,并能运用各种影像诊断技术、超声诊断技术进行疾病诊断与治疗;
(4)具有与病人及家属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,具有与医生、护士及其他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交流沟通的能力,能够对病人和公众进行健康生活方式、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。
(5)具有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,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、军事和心理健康合格标准,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体魄。
(6)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,能够结合临床实践,独立利用图书馆和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医学问题和获取信息,能够用一门外语阅读医学文献;
(7)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。
三、主干学科
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、医学影像学
四、核心(学位)课程
系统解剖学、病理学、局部与人体断层影像解剖学、诊断学、内科学、外科学、医学影像检查技术、影像核医学、医学影像诊断学、超声诊断学、介入放射学。
五、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临床实习52周。
六、修业年限
五年。
七、授予学位
医学学士学位。
八、课程设置
详见课程进度表。
九、时间、学时和学分分配
五年制医学影像学专业学生应修满233.5学分。课堂教学中必修课程总学分为178.5学分,非必修课程为18学分,必修课程学分与非必修课学分之比约为10:1;第二课堂6.0学分,临床实习16周,8.0学分;专业实习36周,18.0学分;毕业考试4周,5.0学分。详细分配计划如下:
表1 教育教学活动周计划表
学年 |
第一学年 |
第二学年 |
第三学年 |
第四学年 |
第五学年 |
合计 |
学期 |
一 |
二 |
三 |
四 |
五 |
六 |
七 |
八 |
九 |
十 |
|
周数 |
20 |
20 |
20 |
20 |
20 |
20 |
20 |
52 |
18 |
210 |
课堂教学 |
14 |
18 |
18 |
18 |
18 |
18 |
18 |
|
10 |
132 |
入学教育 |
1 |
|
|
|
|
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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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1 |
军训 |
3 |
|
|
|
|
|
|
|
|
3 |
复习考试 |
2 |
2 |
2 |
2 |
2 |
2 |
2 |
|
2 |
16 |
临床实习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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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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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 |
毕业考试 |
|
|
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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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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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4 |
4 |
毕业鉴定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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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|
2 |
2 |
表2 总学分与总学时构成表
类别 |
课堂教学(含选修课) |
集中实践 |
课外学分 |
合计 |
小计 |
实习 |
毕业考试 |
小计 |
小计 |
学分数 |
196.5 |
26.0 |
5.0 |
31.0 |
6.0 |
233.5 |
学时数 |
3454 |
48周 |
4周 |
52周 |
|
3458学时+52周 |
表3 课堂教学学分学时构成表
课程类型 |
应修学分数 |
占课内总 学分比率 |
应修学时数 |
占课内总 学时比率 |
必修课 |
公共基础课 |
48.5 |
24.68% |
920 |
26.64% |
专业基础课 |
61.5 |
31.30% |
1251 |
36.22% |
专业课 |
68.5 |
34.86% |
1283 |
37.15% |
小 计 |
178.5 |
90.84% |
3454 |
100.00% |
选修课 |
选修课 |
18 |
9.16% |
|
|
总 计 |
195.0 |
100% |
3454 |
100% |